法官检察官等级套改,你是几级法官检察官?一文说明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编者按:
按照《 法官 法》规定,“降级”属于处分,以法官存在《法官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条件,且须依相关程序进行。此次套改,部分法官被莫名降级,置国家现行法律于不顾,复归政策治国老路,伤害的何止是个别法官!
践行法治,请从尊重法官和法律开始!
中共中央组织部、最高人民 法院 、最高 人民检察院 《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实施中组发〔⒛⒒〕18、1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》的通知
2015年2月4日 印发
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实施中组发〔2011〕18、 1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
1 、 问:《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》、《 检察官 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》 (以下统称《暂行规定》)分别规定的 “适用于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》规定要求的人员”、“适用于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》规定要求的人员”具体包括哪些人员?
答:按照法官法、检察官法规定,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,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。
人民法院具体包括下列人员:
(1)院长、副院长,审判委员会委员,庭长、副庭长;
(2)内设及派出的审判业务机构的 审判员 、助理审判员。
人民检察院具体包括下列人员:
(1)检察长、副检察长,检察委员会委员;
(2)内设及派出的检察业务机构的检察员、助理检察员。
高级人民法院、省级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意见,提出具体适用范围的建议,商省级党委组织部确定。
2 、 问:已被任命为法官、检察官的人员,目前在内设的综合管理机构任职,如何进行管理?